■王建明
7月25日是世界預防溺水日,這是第75屆聯合國大會于2021年4月28日通過的決議,旨在提醒人們增強預防溺水安全意識,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在我國,溺水已成為中小學生暑期意外傷害致死的“頭號殺手”。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發布的《2022中國青少年防溺水大數據報告》顯示,因溺水造成的傷亡位居我國0-17歲年齡段首位,占比達33%,1至14歲溺水事故比例超40%。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不僅關系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更關系每個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必須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協同治理的長效機制,具體來說有以下三點。
重視宣傳引導。學生放假,安全教育不能“放假”。各相關部門、學校、媒體等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責和工作特點,廣泛做好宣傳引導。學校應時時繃緊防溺水教育這根弦,廣泛開展高頻次、多渠道、全覆蓋的預防溺水宣傳教育,確保所有學生牢記防溺水措施“六不準”,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等。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創業就業人員子女等重點學生群體,更要經常性開展防范溺水教育,防止出現宣傳盲區。媒體需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及時制作和展播學生喜聞樂見的防溺水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其生命安全意識,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線。
重視有效監管。學生發生溺水事故,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監護。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承擔起監護責任,堅決守護好孩子們的生命安全。要掌握孩子外出動向,確保對孩子離家外出“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內容、知歸時。有條件的家長不妨利用暑期帶孩子開展游泳技能的訓練和救生知識的學習,提升孩子的自救能力。此外,家長要注重言傳身教,不冒險涉水,為孩子做好榜樣,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關注。
重視部門協同。保障少年兒童生命安全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完善必要的溺水防護措施,共筑青少年溺水防護網。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在轄區內做好防溺水宣傳,在河道、湖泊、池塘等溺水事故易發高發區域樹立相關警示標志,并配備相應救援工具,扎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巡查防控,堅決防范學生溺水事件發生;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安全的游泳、戲水場所,鼓勵各游泳場所向中小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在農村地區,結合水域特點,選取合適的自然水域建設安全游泳場所,讓農村孩子也擁有安全游泳的去處。
唯有多方聯動,繪好防溺水工作“同心圓”,才能既滿足孩子“戲水”天性,又能確保其身心安全,呵護廣大青少年歡度快樂一“夏”。